一、依據本府112年9月6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252441號函辦理。 二、旨揭苗木可供環境部核定之空氣品質淨化區、垃圾掩埋場、公有單位及機關進行環境綠化使用,倘有苗木需求,請依來函檢附之苗木數量表,逕向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聯繫並提出申請。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向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李小姐,電話037-559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