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誠徵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一、依據:
(一) 臺中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 臺中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僱用及管理要點。
二、職稱、名額: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1名。
三、薪酬:折合金額每月新臺幣39,322元整(含勞工自付之勞保、健保及勞退負擔)。
四、擔任工作內容:
(一) 教專中心相關業務。
(二) 教專中心相關資料彙整、統計及分析。
(三) 場地及公物維護管理。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未具雙重國籍並具備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 具碩士(含)以上學歷,個性積極、學習能力強者。
(二) 具計畫管理執行經驗或教育部相關經費補助之研究助理者尤佳。
(三)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及公文撰寫。
六、約用期限:自112年10月16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前一日(預計113年4月30日)止。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電子郵件信箱收件時間為憑)。
八、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並附個人證件照電子檔、相關經歷證明文件、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及切結書之電子檔,寄送至taichung0318@gmail.com。(信件標題:報名臺中市教專中心專任助理甄選;以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憑)
(二) 相關證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退伍令等)正本及影本各1份,於通知面試時攜帶(正本驗後退還,退伍令無者免付)。
(三)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及切結書具結簽名之正本,請於面試時攜帶,未攜帶者不得參與面試。
(四) 以上資料採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入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甄試日期、地點:
(一) 日期:112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進行甄試順序抽籤,請準時完成報到。
(二) 地點:臺中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協和國民小學 協和大樓4樓)。
十、甄試項目:面試100%(溝通表達能力、專業學識…等)。
十一、錄取方式及公告:
(一) 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通知期限以甄選結果確定日起3個月為限。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於甄試當日18時前公告於教育局網站及本校網頁,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十二、其他:
(一)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 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 考試當日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中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時,則甄試日期將予以順延1日,不另行公告。
(四) 錄取人員於到職一週內需繳交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報告。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教專中心(04-23584817、235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