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霧峰國中112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助理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臺中市立霧峰國中112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助理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人員:
1.職稱:約僱人員(輔導室/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教師助理員)。
2.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二、資格條件:
1.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
(2)開朗熱忱、工作認真、對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有愛心、耐心者尤佳。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
(4)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2條及不得進用情事者。
2.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中(職)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教學經驗。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工作內容:詳簡章。
四、僱用期間:
1.自112年11月27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以年度考核作為次(113)年度續僱之依據。
2.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屬約僱人員,係依臺中市政府核定約僱人員計畫採一年一僱,倘基金不補助經費或未獲續僱時,應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僱用報酬:據臺中市政府核定僱用名冊之報酬薪點支給,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約新臺幣參萬陸仟參佰壹拾陸元整,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規定辦理)。
六、報名時間:112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1時至2時;報名表件如有闕漏者應於當日下午4時前補件,逾時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七、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聯絡人:輔導室資料組長。(地址: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國中路110號 電話:04-23393175分機241)
八、甄試日期:112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2時起。
九、相關報名方式及甄選內容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