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2年10月30日中市教終字第1120095311號函(諒達)辦理。 二、查尚未填報名單如附件,請未填報學校於112年11月1日10點前,至本局推展志願服務志工成果填報網(https://sr2.tc.edu.tw/home )填復「112學年度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志願志工服務隊長賀卡寄送名單」,俾利彙整後提送臺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