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112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甄選公告
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112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行政助理甄選簡章
一、職稱:行政助理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年滿20歲以上,體能狀況良好,且能勝任學校簡易設備修繕、校園環境整理、園藝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2.品行端正、操守廉潔、身心健康、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3.具領身心障礙證明。
4.對學校事務具服務熱忱,需與師生溝通協調,具應對能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為佳。
5.具園藝、木工、水電維護等各項修繕專長優先考慮。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性侵害犯罪事實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患有精神官能方面之疾病者。
9.嗜酒及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三、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工作內容:
(一) 簡易水電技術性維護與修繕、教室桌椅修繕。
(二) 學校各項設備之簡易修繕、基本保養維護。
(三) 校園安全工作及校舍安全之巡查維護。
(四) 校園花草樹木綠美化之修剪維護整理。
(五) 學校各項活動支援、場地佈置。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每月薪資新臺幣26,900元,並依據臺中市政府最新規定辦理。
六、僱用期間:
(一) 初次聘用期間為自聘用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期間服務優良,自民國113年度起一年一約,續僱與否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聘用期間內辭僱者終止僱用。
(二) 經甄選備取人員,俟原僱用人員出缺時,通知遞補僱用。
七、報名:
(一) 簡章及報名表:請直接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甄選介聘訊息、本校網站(https://tjjh.tc.edu.tw/「最新消息」下載相關表件。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星期一)17:00止送達至校總務處(非以郵戳為憑)(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13時00分至17時00分止)。假日與逾期不受理報名。
(三) 報名地點: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國民中學總務處,請洽總務主任洪主任或事務組長張組長。(地址:臺中市大甲區育英路186號;電話:04-26872564轉130、131)。
八、甄選方式:
(一)實作60% (除草機操作、木工修繕如修課桌椅、爬貓道至頂樓清掃、水電如換裝水龍頭、日光燈管…)
(二)口試 40%
合計總分未達80分不予錄取。
九、甄選面試時間和地點: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並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
(一)日期:112年11月9日(星期四)9時報到,9時15分開始實作測試後面試。
(二)地點:本校1樓哈佛講堂,術科地點:實作考場。
其餘資訊請參閱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