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遴選優秀社會人士擔任本局113年春暉志工(1-2名),有意報名人員請依附件報名表填報,以紙本提交本局審查(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學生事務室收)。 2.本件自即日起接受報名,至112年11月6日星期一12時止(以親自送件簽收或郵戳為憑,逾期不再受理)。 3.本局負有審查資格及能否勝任春暉志工權責,錄取後將以電話通知;倘經本局審查後,報名者均無適員,得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