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11月6日府授客規字第1120318359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持續推廣及深化「桐花」意象,訂定桐花祭Logo授權申請規範,歡迎踴躍申請使用。 三、檢附來文、申請規範各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黃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5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