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光正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長(預估缺)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職稱:組長(職務編號A150020)(預估缺,112年12月5日以後出缺)
職系: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出缺職務人數:1名
辦公地點:本校(412038臺中市大里區鳳凰路68號)。
二、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至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7-1 條不得進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求,進行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五)具備事務組長經驗尤佳,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具進階證照者尤佳)及採購實務經驗者。
三、工作項目:
(一)本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業務。(民國112年開始承辦興建本校活動中心相關工程案,工程預算新台幣八仟萬以上,預計民國114年完工)
(二)本校公有建築、廳舍之管理、設備及維護工作。
(三)財物損毀報廢及標售之處理,會議集會場所之佈置。
(四)技工、工友、警衛、保全、司機、臨時人員、替代役之服勤管理。
(五)教育局臨時急務處理 (有關事務組急務表單填報及系統處理)。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聯絡方式: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校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以「事求人」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人員,依相關工作經驗或證照等條件,擇優通知面談,惟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 https://gjjh.tc.edu.tw/ 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網頁 https://www.tc.edu.tw/page/6ea0d0a0-c3e7-4485-9925-ac95271ad618 ,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商調作業,餘不再通知。
(二)報名方式: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PDF單一檔案(檔案清晰請勿翻拍)後寄送至電子郵件 loouvey@t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敘明【姓名應徵總務處事務組長】,逾期報名、證件不齊或分散多個檔案、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姓名應徵總務處事務組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300字自傳)。
2.考試及格證書。
3.大學以上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可調任本職系之銓審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身心障礙證明、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專長文件(無則免附)。
(三)工作內容疑問請電洽總務處蔡主任,聯絡電話:04-24911599#501;報名事項請洽人事室林主任,聯絡電話:04-24911599#701。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報名期間:112年11月9日至112年11月14日,依「事求人」及「電子郵件」收件時間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