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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12年度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到校服務計畫成果繳交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11-15 ~ 2023-11-22
公告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潘宣安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75
一、依據本市112年度家庭教育輔導團輔導員到校服務實施計畫暨本市112年4月19日中市教家字第1120030970號函辦理。
二、請申請學校於活動結束後10日內,備妥以下資料寄(送)至臺中市立四育國民中學辦理核銷:
(一)請款領據(抬頭:臺中市立四育國民中學)。
(二)經費支出明細表(逐級核章正本)。
(三)成果冊紙本(含1.核定函、2.成果報告表-須蓋校長職章及學校關防、3.活動照片至少六張、4.簽到表、5.活動成果冊或講義、6.滿意度調查表);成果冊紙本毋須裝訂。
(四)成果冊電子檔請電郵至臺中市立四育國民中學陳坤貝主任(tr148@syjhs.tc.edu.tw)及家庭教育中心承辦人潘小姐信箱(crte6072@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