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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12學年度教師閩南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11-28 ~ 2024-05-17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王若蕎
公告類別:研習資訊
點閱數:71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2598B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教師本土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並扶助教師參與並通過中高級以上閩南語言能力認證,進而投入本土語文課程教授,爰本局辦理旨揭研習。
三、本研習報名時間及網址,請詳見計畫內容,將依研習對象及報名先後順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如報名之場次額滿,惟其他場次尚有名額,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教師參加意願予以調整參加場次。
四、每人限報名一場次,請錄取者務必全程參加,如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另如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前致電教育局承辦人取消錄取名額,以利辦理遞補事宜,如開課後無特殊原因缺課或未於開課前來電取消參加,將列入爾後報名此研習之錄取考量;且參訓人員於「112學年度」應報考任一場次語文能力認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