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年11月28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348122號函辦理。 二、旨揭苗木可供環境部核定之空氣品質淨化區、垃圾掩埋場、公有單位及機關進行環境綠化使用,倘有苗木需求,請依苗栗縣政府來函檢附之苗木數量表,逕向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聯繫並提出申請。 三、如有相關疑問,請逕向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37)559285。 四、檢附相關附件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