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61325D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名稱及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2年12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61325A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