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2年10月23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92534號函續辦。 二、請各錄取學校於公告後「一週內」與基地學校承辦人員聯繫,以安排後續課程相關事宜。 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專責人員劉小姐或張小姐,電話:04-22289111分機54313或5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