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112年12月27日立小教字第1120006682號函辦理。 二、依比賽辦法,指導老師各組第一名由各校本權責依比賽實施計畫第五點第八項核予嘉獎乙次,獎狀部分由北區立人國民小學另行寄發。 三、檢附本次比賽實施計畫及得獎名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