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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2024中臺灣元宵燈會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一案,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1-17 ~ 2024-02-25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江姿妘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82
一、依據本府112年12月27日府授交運字第11203793092號函辦理。
二、因應本市辦理「2024中台灣元宵燈會」,為維持活動場域民眾安全及避免燈組遭撞擊損壞,新增公告距地表不逾兩百呎之區域,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三、本府觀光旅遊局為旨揭活動主辦機關,依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7項規定,倘有未經同意進入旨揭區域之遙控無人機,該機關可採取適當措施予以制止或排除。
四、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及時間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