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2年12月20日(112)兒美字第115號函暨本局112年12月28日中市教終字第1120112549號函(諒達)辦理。 二、各校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請依據「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本權責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