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小級任代理教師:【正取-實缺】吳○萱,【備取】顏○婷。 2.不再辦理後續招考。 3.上列錄取之正取人員請於113年1月8日(一)下午3時10分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俾接受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