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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可提供各機關學校團體辦理活動, 歡迎申請使用。
公告日期:2024-01-15 ~ 2024-01-22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蕭孟真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59
一、依據本府觀光旅遊局113年1月8日中觀景營字第1130000049號函辦理。
二、該園區於大安區中山北路117號,場地空間設有餐飲區、多媒體放映室、展示區及戶外廣場,適合展覽展演、教育研習、各類會議等,並鼓勵舉辦各式活動。
三、為鼓勵各機關學校團體至園區場地辦理相關活動,將免費提供借用場地(水、電費以實際核算使用為依據收取),藉此提升觀光振興乘數效果,並活絡地方經濟及振興觀光。
四、檢附來文、臺中市大安港媽祖文化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表及各區域現況照片各1份,或至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網站下載(https://www.scenic.taichung.gov.tw/833879/Lpsimplelist)。
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承辦人陳先生(電話:04-22289111分機:5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