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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修正「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辦理轄區及周邊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並自113年2月1日至3月15日受理112學年度上學期獎助學金申請,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2-01 ~ 2024-03-15
公告單位:學生事務室 陳姝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677
一、依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113年1月24日雪企字第11310004861號及該處辦理轄區及周邊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最近一次受理申請相關訊息如下:
(一) 申請對象:現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小(五、六年級)、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以上之學生,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者,且設籍本處園區及周邊(苗栗縣泰安鄉、新竹縣尖石鄉及五峰鄉、臺中市和平區)2年以上(低收入戶不受設籍年限之限制)。
(二) 申請日期:113年2月1日至113年3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請方式:學業成績標準請參考前揭實施要點,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112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學生證影本、申請者本人存摺帳戶影本等),於申請期間寄(送)至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該處企劃經理科。
(四) 審查及獎助學金發放方式:由該處組成審核小組進行審核;於審核通過15日內(以書面通知發文日期為憑)將獎助學金逕匯至申請人帳戶。
三、檢附旨揭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及申請表各1份,相關申請資料得至「雪霸國家公園全球資訊網\行政服務\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命令及行政指導\行政指導文書」下載(網址https://www.spnp.gov.tw/News_Content.aspx?n=14502&s=263835)。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處承辦人莊小姐,電話:037-996100分機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