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特教學生暨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徵才項目:112 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1 名,教師助理人員 1 名。(本次甄選錄取者將
依甄試成績高低排序數名,並備取若干名,如遇助理人員缺額時,將依序遞補,不另辦理甄
試。)
二、工作內容及時間:
(一)工作內容:陪同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行為問題、生
活教育之指導、校園安全維護(如:班級學習、戶外課程…等)及生活自理等支持。
(二)工作時間:
1.學生助理人員:
星期一至五:早上 7:40 至中午 12:30(一週時數約 18 小時,可能依狀況調整。)
2.特教班教師助理人員:
一:8:30-12:30
二:11:30-16:00
五:10:30-12:30(一週約 10.5 小時,可能依狀況調整。)
三、報名資格:(具有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資格者優先錄取。)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九條各款之情
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資格條件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點規定:
1、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
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四、聘用期間:
(一)自 113 年 2 月 17 日起至 113 年 6 月 28 日止。(依任職狀況,校方可直接續聘)
(二)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中途離職。
五、核薪方式:依勞動部公告基本薪資為準,時薪 183 元。
六、報名方式:請備妥履歷等相關證件於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5 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前
親送或委託送至本校警衛室。所需資料證件:履歷表(下方附件,請貼妥身分證影本及照片)、
學經歷證件影本、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培訓並取得研習證書影本(無則
免)。信封上請註明:臺中市潭子國小-輔導室-特教助理人員甄選。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
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