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第4次招考資訊公告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甄選職稱: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三、聘用期間:113年2月22日至113年6月3日止。
四、工作時間、薪資:
(一)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一天6至8小時,一週共計30至40小時。寒、暑假及例
假日不支薪,無年終獎金。(並視教育局核撥經費數額及學校實際需求調整分配)
(二)薪資:採時薪制,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基本工資時薪計算。
五、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六、工作地點: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
七、資格條件:
(一)具高中(職)畢業(含)或同等學力以上,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具愛心、耐心且對特殊教育工作有熱忱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五) 若具備照護及資訊相關證照或經歷,或未來有意願接受相關培訓課程者,得優先
錄取。
八、工作項目:
(一) 照顧及協助學生生活自理事宜。
(二)下課時間、午間及午餐時間於班上協助導師維護學生安全及餵食學生。
(三)協助教師教學與輔導活動(包括偶發事件處理及校外教學之聯繫)。
(四)應於當日服務完畢之一週內,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完成服務紀錄。
(五)如遇排定服務時間無法到場,應事前主動與學校聯繫請假事宜,經學校同意或找到代理人後始得請假。
(六)協助教師處理上課時間學生偶(突)發事情之處理。
(七)能與家長溝通以了解學生、協助學生適應在校學習。
(八)配合學校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本案人員應接受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或研習,以及每學年9小時在職訓練。
(十) 依服務學生身心狀況,須配合學校安排參與相關訓練課程。
九、報名日期、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檢具下列證件,113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8時00分至上午10時00分止,親至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特教組繳交報名資料,逾時恕不受理。
1.報名表1份 (如附件一) 。
2.國民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正本及影本) 。
3.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二、三) 。
4.相關經歷證明或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聯絡電話:(04)22226081分機205。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暨面試。
(二)面試時間每人以5-10分鐘為原則。
(三)面試時間表於113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前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s://w2.tcfsh.tc.edu.tw/)。
十一、甄選時間、地點:
(一) 時間:113年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報到,11時00分開始面試。
(二)地點:本校莊敬樓2樓第三會議室。
十二、甄選結果與報到:
(一)甄選結果於113年2月21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本校網站-特教組(網址:https://acad.tcfsh.tc.edu.tw/)
(二)錄取人員應於113年2月22日(星期四)中午9時00分前至本校特教組報到,逾時未報到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其他事項:
(一)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二)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由本校補充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