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2月16日(第2次招考):張○娟,正取。 注意事項: 1.上述正取教師將由人事室進行報到通知。 2.請於報到當日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