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經濟發展局113年2月19日中市經公字第1130009067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正常發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請電信業者於每年1、5與9月發送全區測試訊息,並於發送日前1日,公開揭示相關作業資訊,先予說明。 三、按本(113)年度測試期程,已預訂於5月8日及9月11日分別再發送全區測試訊息,請協助宣導周知民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