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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1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2-26 ~ 2024-03-08
公告單位:終身教育科 蕭孟真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12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2月17日藝視字第1130000524號函辦理。
二、「11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受理期間自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三、檢附來文、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各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