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名單如次: 正取:侯○妤 備取1:林○安 備取2:王○琪 二、以上正取人員請於113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前,攜帶印章及三個月內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至本校完成報到簽約手續,不受理委託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