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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有關「公共工程雲端系統工程管理雲」應確實填列公共建設計畫名稱及工作項目,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告日期:2024-03-05 ~ 2024-09-04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李昀修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91
一、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2月7日工程管字第1130300093號函、內政部113年2月20日內授國工字第1130801486號函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2月26日國署工字第1131027792號函(附件)辦理。
二、 工程會為掌握計畫實際執行全貌,並覈實反映各計畫與其關聯標案之實際執行情形,請各工程主辦機關於公共工程雲端系統工程管理雲填報執行進度時,應確實填列公共建設計畫名稱及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