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文(六)字第1132501109D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教育部於113年3月6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32501109A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發布令、修正條文各1份供參。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陳主事(電話:027736-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