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陳平國民小學113 學年度教科圖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臺中市北屯區陳平國民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辦法。
二、陳列日期:113年5月6日(星期一)至113年5月15日(星期三)
三、評選日期:113年5月15日(星期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領域)教室或辦公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評選結果經教科圖書選用審查委員會複審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擇期公告。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定合格,領有執照且未逾期限之教科圖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將樣書一次送達至本校。
(一) 教科圖書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且未逾期者方可參加評選)。
2、非審定本科目:一至六年級閩南語、一至六年級客家語、一至二年級英語(以上須含上下學期用書整套教材)及三至六年級電腦。
(二)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五)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 樣書送達地點:陳平國小教務處。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 教科圖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公務洽辦請逕與教務處電話聯繫,勿進入校園中。
(二)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 依中華民國102年2月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05535號函,僅可就審定通過之教科圖書樣書進行選書作業,不應將隨附之教具、教學媒體、參考書籍及其他用具、物品等納入評選標的,各出版商請勿提供教學光碟或輔助樣品。
(四) 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五) 評選結果公告後,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本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如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請於113年5月3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八)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
聯絡方式:TEL:(04)2297-3558#711,傳真:(04)2297-3559。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陳平路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