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3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113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1 ~ 2024-05-31
公告單位:永春國小
公告類別:學校公告
㇐、依據:中華民國108 年3 月22 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 號函『臺
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
理。
二、樣書陳列及評選日期:
(㇐)樣書陳列日期:113 年5 月1 日(㇐)~112 年5 月15 日(三)。
(二)本校各科初選小組評選:11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教室及科任教師辦公室。
四、評選方式:
(㇐)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須知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遴選作業之教科書商,出具遵
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銷售行為之規範說明」書面聲
明,並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1.送評選科目:
(1)一二三四五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所有領域(整套
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審
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 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非審定本科目(1~6 年級閩南語、1~2 年級英語、3~6 年級電
腦),參加聯合議價之教科書,需附報價單。
2.樣書送達日期:113 年 4 月 30 日(週二)16:00 前,送達本校教務處指
定地點。
六、其它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1~5/15),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不得進入
本校推銷,若有要事聯繫或服務事項,請洽設備組。
2.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供
評選參考。
3.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
等,以書面資料表列 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但隨附物品不納入評選計分。
4.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獲選樣書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
價決標,廠商交貨 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5.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 113/5/20~113/5/24 洽承辦人
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
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異議。
7.未盡事宜之處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8.聯絡窗口:設備組長鄧延栩。 電話:04-24757468#713 傳真:04-24750514
地址: 40855 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288 號
公告備註:本文件為網路公告,將不再發正式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