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區立新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大里區立新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
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辦理。
二、 評選日期:113年5月8日(週三)
三、 評選地點:本校各學年研究室、專科教室、科任辦公室
四、 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
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 送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並取得未逾期之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英語、閩南語、電腦不在此限)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教學指引),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4)電腦教材:適用二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1.樣書送達日期:113年4月25日(四)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2.樣書送達地點:立新國小教務處設備組。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六、 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七、 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29~5/10),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5.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5月31日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 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7. 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余志偉老師
8. 聯絡方式: TEL:(04)22769178#813 傳真:(04)22769146
校 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立新街3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