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國安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國安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辦法
一、 依據:
1.中華民國100年3月 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 號函頒「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
及採購規定。
2.中華民國102年3月 15日中市教小字第 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 7點、第 9點,業
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8年4月 15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32632號函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第 5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
華民國 108年 4月15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771B 號令修正發布。
二、 評選時間:113年5 月1 日至5月 10日。
教科書陳列時間:113 年4 月22日至 5月10日。
三、 評選流程:分「年段」選書、「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進行確認等二階段。
(一)「年段選書會議」:採靜態選書,就教科書內容審慎進行評選,不將教具、教學媒體等物品納入評選標的。
(二)召開「教科書選用小組會議」,確認本校教科書使用版本。
(三)遴選結果擇期公告。
四、 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含上下學期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閩南語、客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上下學期用書。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4.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3 年4 月 19日(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國安國小教務處。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五、 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22~5/10),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4.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5. 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 6月 30 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6. 業務承辦人:設備組林淑菁老師。聯絡電話:(04)24621681,分機713。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國祥街 1號。
六、 本辦法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