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大甲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評選日期:113年5月15日(三)
三、評選地點:本校教務處
四、評選方式:
(一)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三)公開陳列樣書:4月29日(一)至5月15日(三)於本校教務處
(四)公開審查:自4月29日(一)至5月15日(三)
五、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1.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三至六年級的教材須是審定版本;一、二年級的教材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用書(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請標明價格)
(二)樣書送達布置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樣書請一次送達,請勿分批寄送。
(四)樣書與相關附件於獲選後須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須與樣本一致, 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4月29日起),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只進行教科書樣書陳列,教具請勿陳列。
(四)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與本校校務佈告欄。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七)評選結果第一順位教科書,如於市政府議價前未能通過教育部審核(領有執照)者,將改選第二順位(原書商應自動取消訂書),本校將不另行通知。
(八)未獲入選之教材,請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5月31日(星期五)前洽本校教務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該教材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九)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王瓊滿老師
(十)聯絡方式:大甲國小電話:(04)2687-2048轉712 傳真:(04)2688-7018
大甲國小地址:43749 臺中市大甲區育德路233號
(十一)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