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西屯區長安國小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相關作業公告
臺中市西屯區長安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及評選日期:自113年5月1日(星期三)起至113年5月10日(星期五)止。
三、評選地點:各學年主任教室、各領域會議開會地點。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通過12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
2.英語教材: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客語、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二)樣書送達日期:113年4月26日(星期五)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逾期則不受理評選。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設備組連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或以實物呈現。
(四)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中午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樣書與CD等附件於獲選後需留本校備查,一經議價決標,廠商交貨之標的需與樣本一致,非經本校同意不得變更。
(七)評選結果經校長核定後,擇期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路公告。
(八)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九)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業務承辦人:設備組長李宛蒨老師
聯絡方式:(04)23157600分機713;傳真:(04)23156805
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櫻花路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