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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徵選科員職務代理人1名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 2024-04-09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492
一、報名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113年4月9日)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各1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張股長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特殊教育科科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2.本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3.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張股長,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4611。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具公文撰寫能力者為佳
三、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視業務需要配合加班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
(四)僱用期限:本職務係擔任本局特殊教育科科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報到日起至113年8月28日止)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上班前1日止。
(五)工作內容:辦理特殊教育科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