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豐原區富春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
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樣書送達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3日下午四時止。
三、評選時間地點:113年5月8日各學年教室、本校辦公室
四、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
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
(一)各領域教科書: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符合108課綱,教科用書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低年級英語教材:適用一至二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三)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四)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用書。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
說明之。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遴選結果將擇期公告。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
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 等,以書面資
料表列說明之。
(五)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6月28日(五)16:00前洽本校教務處領回,
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聯繫教學組,禁止進入校園
干擾教學。
(七)業務承辦人:教學組許嘉珊老師
(八)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九)聯絡方式:電話:(04)25222542*712 傳真:(04)25254242
地址: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4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