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結果: 1. 正取人員:湯○修 (二)請正取人員於113年04月16日(二)上午8點前至本校總務處報到。 (三)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請日期需於三個月內)、「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正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