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一)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 中華民國108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6771B號令「國民小學及國
民中學教科圖書選用注意事項」。
(三) 本校112年3月28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之「臺中市霧峰區復興國民小學教科圖
書選用辦法」。
二、教科書評選日期及樣書陳列地點:
(一) 評選日期:113年5月15日~5月24日。
(二) 樣書陳列地點:本校英語教室。
三、評選方式:
(一)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 依本校教科書選用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
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 評選科目: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以整套、
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二) 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整套教材,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
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三) 本土語文教材(閩南語、客家語):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四) 樣書送達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16:00前送達本校辦公室,逾
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注意事項:
(一) 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 評選結果經本校教科圖書選用小組複審通過,簽請校長核定後擇期公告,並依相
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
選參考。
(四) 未獲入選之教材,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6月5日(三)前領回、逾
期未領回者,則由本校逕行處理,書商不得有異議。
(五) 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 業務承辦人:教務組長 雲馨慧老師。
(七) 聯絡方式:電話:(04)23306075轉612
(八) 學校地址:413004臺中市霧峰區信義路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