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擬提報本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第4次鑑定安置,惟因本校未有符合心理評量資格之人員,爰請貴校教師謝志清老師至本校協助施測 工作。 2.施測時間:113年5月6日(一) 、5月8日(三)、5月9日(四)、5月10日(五)、5月16日(四)、5月17日(五),共6天(皆為整天)。 3.聯絡人:吳逢吉組長 連絡電話:04-2626240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