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3年2月22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14589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方案計畫活動原訂113年4月24日(星期三)辦理,因當日天候不佳,爰將活動時間調整為5月22日(星期三)。 三、本案113年5月22日(星期三)活動辦理時間,請學校核予參加學生公假,陪同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