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計畫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計畫」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計畫、勞動基準法及臺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稱:約用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臺中市龍井區龍門路51號)。
六、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即日起至113年5月10日(星期五)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ljes.tc.edu.tw/)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tc.edu.tw/)。
七、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經公立醫(療)院(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檢查體格合格,且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持國外學歷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屬實,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 本及中文譯本,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資訊網路處理能力。
八、僱用期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但如有經費預算補助,工作績效優良者得優
先續僱。
(二)本案依「112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計畫」專款補助僱用,若於補助款不足或停止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亦無需給付資遣
費,且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僱用。
九、報酬:以280薪點(約月薪37,800元)計酬,並按月支薪。(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工作未滿一個月時,得視實際出勤狀況,依規定按日計算)。
十、工作項目:
(一)規劃及調配全校教學設備之利用(含相關公文處理)。
(二)教學設備之訂購、登錄、出借、管理、維護及報廢(銷)教學設備事宜。
(三)圖書室借閱與書目管理(含校園閱讀角之規劃與管理)。
(四)每月閱讀認證(線上閱讀認證+心得寫作認證)與愛閱家庭認證。
(五)兒童天地訂閱與發放 。
(六)雲水書車協調到校服務。
(七)愛的書庫管理。
(八)教科書相關行政(教科書訂購及分發管理、教具管理、教師選用樣書管理、教學手冊回收建檔管理及相關公文)。
(九)協助學務處學生輔導管理。
(十)故事(志工)媽媽業務。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 報名方式
(一)檢具下列證件資料,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 ,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43443臺中市龍井區龍門路51號,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
民小學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報名表1份(如附件一)。
2.簡歷自傳1份(如附件二)。
3.切結書1份(如附件三)。
4.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1份(如附件四)。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6.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7.最高學歷(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1份。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女性免附)。
9.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1份(無則免附)。
(二)聯絡方式:04-26397131轉760,人事室蔡主任。
十二、甄選方式:
(一)電腦資訊能力測驗:成績佔50% (網路應用及文書處理)。
(二)面試:成績佔50% (依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問題處理、服務熱忱等項目,每人約5至10分鐘為原則;現場連續三次叫名未到,以棄權論)。
(三)成績同分者,依面試成績高者擇優錄取。
十三、甄選時間:
(一)甄選時間:113年5月15日(星期三),應徵人員請攜帶身分證件及報名資料相關證件正本於上午8時4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逾時者以棄權論,不得入場應試且不得異議。如報名人數較多,部份人員面試時間將安排於下午進行。
(二)甄選地點:臺中市龍井區龍井國民小學。
十四、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並個別通知甄選錄取人員。
十五、其他事項: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甄選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二)甄選錄取者,依本校通知之期限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如未依限辦理報到或無法接受安排工作,由備取人員按成績高低依序遞補或重新辦理甄選。
(三)經甄選錄取者請於到職一週內繳交前3個月或到職起1週內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含肺部x光檢查),若未依學校規定期限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取消資格;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法定傳染病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及地點更動,悉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及本校網站。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提高教育人力實施要點、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臺中市政府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及本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