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3年5月3日府授文研字第1130118728號函辦理。 二、為記取白色恐怖的歷史教訓,也讓年輕世代銘記威權統治的這段歷史,共同守護自由民主人權,文化部報奉行政院核定5月19日為白色恐怖記憶日,該日只紀念不放假。 三、請加強宣導周知,共同落實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