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擬提報本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第4次鑑定安置,因本校未有符合心理評量資格之人員,爰請貴校呂兆敏老師至本校協助施測工作。 2.施測時間:113年5月14日(星期二)與5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2時,共計二個半日。 3.聯絡人:陳建聲主任。聯絡電話:04-26154353分機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