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校長遴選委員會會議時間訂於113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安和國中召開。 二、校長候選人報告時間自下午2時15起,地點位於安和國中,請候選人依「校長候選人報到時間」到場,並進行3分鐘口頭報告(不需製作簡報,於2.5分鐘時響鈴一次提醒,3分鐘時響鈴二次結束報告)。 三、檢附113學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第2階段(現職校長調動)校長遴選時間配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