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符合條件者請於5/20上午八點~5/23下午四點前到本校輔導處報名
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暨管理計畫。
二、組織:
成立「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112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委員會」辦理本項甄選事宜。
三、甄聘類別及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四、甄選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擁有高度的熱忱,人格具有愛心、耐心和關心等特質。
(三)熟悉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行為和學習模式。
五、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05月23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止。將表件填寫完畢後掃描郵寄信箱 (p005@sshs.tc.edu.tw)或親送「報名資料」至本校輔導組長,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報名資料:以下文件請裝訂成冊乙份:(於錄取時查驗正本,以下資料如有偽(變) 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交)。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6、退伍令影本(男性)。
(三)聯絡地址及聯絡人:
1、聯絡地址:臺中市新社區中和街三段國中巷10號(新社高中)。
2、聯絡人:輔導組長劉妍綾(04-25812116分機712)。
3、聯絡信箱:p005@sshs.tc.edu.tw
(四)信件主旨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新社高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六、甄選方式:
(一)採書面資料審查和面試的方式。
(二)面試日期:113年05月24日(星期五)上午。
(三) 面試時間:依照報名人數訂定時間,於112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後公告至本校網站最新訊息。
(四)面試報到地點:請於113年05月24日(星期五)面試時間前10分鐘先至本校輔導處報到。
七、錄取公告:
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十二時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c.edu.tw/)或本校網站(https://sshs.tc.edu.tw/)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八、報到時間:
請錄取人員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輔導處辦理報到,
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依序遞補。
九、聘用期間:
(一)112學年度:自113年5月27日(一)至113年6月30日(或實際結業日)止。
視教育局相關經費、個人服務績效、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二)服務學生:經特教科審查通過之高一特教學生。
(三)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到下午四點,最大服務時數每週40小時,且須配合學生在校作息時間、以及班級導師、學生家長和學校的需求,受聘用者不得異議。
(四)服務內容:協助和指導學生生活自理、學習、維護學生安全以及校園生活等事項。
(五)核薪方式:以時薪計,每小時183元,依相關規定以實際服務時數計薪。
十、簡章及報名表:請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c.edu.tw/)或本校校網輔導處首頁表單下載處(https://sshs.tc.edu.tw/)自行下載,不另行發售。
十一、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委員會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