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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臺中家商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徵才
公告日期:2024-05-20 ~ 2024-05-24
公告單位:臺中家商 洪妙宜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991
資格條件:
一、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三、具Office軟體、網際網路應用能力。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代理本校護理師請假期間職務為原則,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 請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以前,將報名表【格式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 A4紙張列印】,連同報名應檢附之相關表件(請以長尾夾固定,勿裝訂),一併寄本校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甄選日期、地點及名單: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甄試,本校將於 113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在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公告,缺件致無法審查者均視為不合格,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詳請參閱徵才公告及相關報名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