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幹事徵才公告含附件
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幹事職缺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職稱:幹事
職系:綜合行政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出缺名額:1名(預估缺)
辦公地點:臺中市東勢區中山國民小學(臺中市東勢區中泰街88號)
公告日期:113年5月27日至113年6月3日
二、工作內容:
(一)出納及零用金管理相關業務。
(二)招標作業及採購相關業務。
(三)文書收發及檔案管理。
(四)各項慶典活動各界禮品收授與徵信。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所需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之公務人員;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者。
(四)具服務熱誠、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公文系統、Word、Excel)與網路操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職務調整者。
(五)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曾參加政府採購研習、訓練,諳會、審計法規及相關經驗者尤佳。
(六)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四、報名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6月3日(星期一)16: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年終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則免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切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切結書等相關證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校不另行通知補件)。
3.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4.如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者,另請檢附以下3項證明文件一併上傳:1.足資證明親子關係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2.子女居住證明、3.切結書。
(二)聯絡方式: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校人事室04-25872471分機750姚主任;工作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總務處04-25872471分機730陳主任。
五、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參加面試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預估出缺日期為113年7月16日。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校需求時,得予從缺。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