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學年度中坑國民小學實驗教育 第一次代理教師(含英語專長共聘)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品德操守良好者。
2. 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二)報考國小英語科英語專長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通過教育部八十八年舉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2.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英文(語)輔系者、外文系英文(語)組、國民小學
英語教學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或修畢各大學專為國小英語教學開設英語二十學
分班者。
3.達CEF架構B2級以上。
4.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者。前項第二款所稱外文系英文(語)
組,包括未分組之外語文系,經畢業之大學開具主修英文之證明者。
(三) 報考人員除前述二者條件外,須具有下列資格:
1.具有「國小教育階段、國小之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可擇報考第 1 次、第 2 次、第 3 次招考】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可擇報考第 2 次、第 3 次招考】
3.大學以上畢業者。【可擇報考第 3 次招考】
二、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3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4時截止。
三、甄選日期(以網路公告榜單,倘無人報考,仍依下列時間續辦下一階段招考)
(一) 第1次招考: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前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資格人員。
(二)第2次招考: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30前報到,資格條件須符合上述五、(二)1.或2.資格人員。
(三)第3次招考:113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30前報到,資格條件符合上述五、(二)1.或2.或3.資格人員。
其餘資訊,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