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決議暨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本案公告後學生或學生家長於113年7月22日前可至線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初選結果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