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060426號函辦理。 二、為利幼兒園妥適進行園務管理,修正之調適指引置於全國教保資訊網(https://www.ece.moe.edu.tw/ch/)之最新消息項下提供各界參酌。 三、爾後相關勞動法令規定如有修正,再行配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