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神圳國民中學總務處事務組長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
(一) 職稱:事務組長(預計113年8月5日出缺)。
(二) 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四) 缺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五) 辦公地點:臺中市立神圳國民中學(地址:429011臺中市神岡區神清路61號)。
二、工作要項:
(一) 綜理本校財產、物品管理之業務。
(二) 全校營繕工程、財務勞務之採購業務。
(三) 本校公有建築、廳舍興建管理修繕維護工作、場地租借管理、會議集會場所佈置。
(四) 電話水電之管理並推行節能減碳措施及規劃實施學校環境綠化美化事項。
(五) 辦理勞、健保業務及技工工友(含警衛、臨時雇工)之僱免與管理。
(六) 安全管理要點修訂及預防災害、災害發生、搶救善後等事宜。
(七) 辦理校長交接及家長會事宜。
(八) 彙編中長期校務發展計畫。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報名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以上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情事者。
(四) 需具採購專業人員初級及格證書(具進階證書及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 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六) 熟稔基本電腦網路應用、WORD、EXCEL等文書操作能力。
(七) 品行端正、具主動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須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輪調。
四、報名方式:
(一) 線上應徵: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2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進入後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 上傳資料:請將以下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甄選自傳(如附件)。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現職派令。
7.現職銓敘審定函。
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9.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10.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11.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
12.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13.切結書(如附件)。
(三) 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上傳照片、未完成簡歷自傳、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者、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 洽詢電話及聯絡人
1.資格條件問題請洽04-25624669分機750(人事室廖主任)。
2.業務問題請洽04-25624669分機730(總務處黃主任)。
五、餘詳見簡章。